关于举办2017年汕头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点击数:1333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参加 “2017年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我会决定举办2017年汕头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和条件

竞赛分为物业管理员、电工两个工种。

1、物业管理员条件

年满18周岁,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正在物业管理项目现场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下职务的管理人员。

2、电工条件

(1)年满18周岁,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正在物业管理项目从事电工岗位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低压电工维修证》或相关证书。

(3)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参赛。

二、竞赛时间

(一)报名时间:1月23日-2月17日,由各会员单位推荐报名。

(二)市预赛:2017年2月下旬-3月上旬,由广东省竞赛协办单位深圳市砺工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中物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后台配置,开辟独立网站汕头市赛事专区,配备相应的课程和练习题库,预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市预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物业管理员和电工,将组成汕头市代表队,参加2017年3月下旬在广州市举行的决赛。

三、竞赛方式

1、预赛方式为线上闭卷比赛,必要环节为理论知识测验,时间为60分钟。试卷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

物业管理员考试内容以全国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管理实物》,2014版)的相关内容为基础。

电工考试内容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维修电工(2009年修订)》(人社部制定)、《维修电工(初级、中级、

高级)》(人社部教材办编写,2014年第二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指南》《物业承接查验操作指南》(中物协主编,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相关内容为基础。

2、中物协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拟在春节前,下发支持各地技能竞赛预赛(电工)理论题200-250题、实操题8题,其中理论题初级(约20-30%)、中级(约50%)、高级(20-30%)难易权重。

四、表彰奖励

预算各竞赛工种综合成绩前三名选手,协会将予以奖励,并授予“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称号,代表我市参加2017年3月下旬在广州市举行的决赛。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将优秀员工推荐参加竞赛。

 

联系人:郑凯贤、陈树仪    联系电话:0754-88289283

 

 

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7年1月23日

 

抄送: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总工会、汕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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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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