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汕头市利鸿基中心大厦业主委员会就汕头市利鸿基中心大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
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汕头市利鸿基中心大厦物业管理
(二)物业项目地点:汕头市跃进路23号利鸿基中心大厦
(三)物业项目概况: 汕头市利鸿基中心大厦位于汕头市跃进路23号,本次招标范围为83660平方米(不含1-3层商场和首层外围商铺),其中高层住宅2幢,232套(单元),建筑面积约40000万平方;写字楼252套,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另有地下车库二层。
二、招标范围
(一)汕头市利鸿基中心大厦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不含1-3层商场和首层外围商铺)。
(二)预计接管日期:2017年2月。
(三)服务期限: 5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
2.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
3.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及以上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投标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8日至26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02月10日15时。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长平路101号附楼二楼),电话:0754-88289283,邮编:515041 。
4.报名需递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套。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三)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本次招标平台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叁仟元由中标单位负责。
招 标 人:汕头市利鸿基中心大厦业主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3号
联 系 人:孔生 联系电话:13682958177
2017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