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悦城市广场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汕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汕头海悦度假村有限公司 就 海悦城市广场 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 海悦城市广场
(二)物业项目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怡湖路南侧与东滨路东侧交界处
(三)物业项目概况: 海悦城市广场 系 海悦度假村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 商品房住宅小区 ,总占地面积 300416.30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44798.24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39.41 万平方米,商业 0.82 万平方米,其他物业 24.24 万平方米;住宅共 4339 套;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 1.50 ,建筑覆盖率为 25% ,绿化率为 35% 。
本物业项目分为四期建设。
二、招标范围
(一) 海悦城市广场 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二)预计接管日期: 2019 年 10月,以实际交接日期为准,期间若为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但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的或者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履行至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且营业执照有效期满足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2. 持有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3. 连续五年以上获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
4.近3年具备3个以上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物业服务管理经验;
5.管理项目曾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投标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 年2月12日至2018 年2月28日 。(每天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为: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长平路101号附楼二楼)
电话:0754-88289283 邮编:515041 。
3.报名需递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3年具备3个以上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复印件;
(6)管理项目曾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证书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套。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三)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五)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出现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情形的,按照《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即经物业所在地区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单位。
招标人: 汕头海悦度假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汕头市濠江区东湖村湖口洋
联系人: 马味思或吴禹翔
联系电话: 13580378543 15817959612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