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汕头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点击数:1108

 

关于举办2018年汕头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参加 “2018年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我会决定举办2018年汕头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和条件

竞赛分为物业管理员、电工两个工种。

1、物业管理员条件

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物业管理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3年以上。(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2、电工条件

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低压电工维修证”或相关证书,从业年限3年以上。(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3.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今后举办的同一工种竞赛。

二、竞赛时间

(一)报名时间:49415日,由各会员单位推荐报名。

(二)市预赛:2018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市预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物业管理员和电工,将组成汕头市代表队,参加2018年6月上旬在广州市举行的决赛。

三、竞赛方式

(一)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1.竞赛工种:物业管理员。

2.竞赛内容: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含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不同业态物业管理的技术技能和标准化相关内容。实际操作考核包括案例分析、实操知识问答和个人主题演讲三种形式。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考核为闭卷考试, 案例分析、实操知识问答和个人主题演讲为现场实地比赛。

(二)电工职业技能竞赛

1.竞赛工种:电工。

2.竞赛内容: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含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物业承接查验,以及物业管理过程中其他电工相关技术技能和专业标准相关内容。理论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实际操作考核为现场实地比赛。

(三)总决赛命题

总决赛以国家相关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物业管理行业新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出题老师负责命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表彰奖励

预算各竞赛工种综合成绩前三名选手,协会将予以奖励,并授予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称号,代表我市参加20186月上旬在广州市举行的决赛。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将优秀员工推荐参加竞赛。

联系人:郑凯贤、陈树仪    联系电话:0754-88289283

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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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汕头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