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点击数:1626

1.加强对进出小区人员及车辆管控,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询问、登记制度,严格控制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做到防控无盲区。

2.落实装修装饰告知报备制度,严格控制疫情期间管理区域内装修施工活动。

3.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发现发热症状病人,让其带上口罩并提醒其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向社区报告。

4.关闭儿童区域、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

5.停止开展常规社区文化活动,取消所有可能会引起人员聚集的社区文化活动,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6.迅速摸清本企业在湖北的人员底数,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以及计划返汕的时间、出行方式等情况,逐一通知目前仍在湖北的员工暂不返汕。

7.积极配合公安、卫生、街道等部门开展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对小区内14天内有疫区旅居史的来汕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和辖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督促相关人员到政府指定的居住(宾馆)留观服务点医学观察。

8.严禁从业人员和住户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小区。

9.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10.每日对重点区域、公共部位进行清洁及消毒,重点加强对人体接触频繁的电梯按钮、公共通道门把手、扶手、箱式电梯等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消毒灭菌工作。

11.公共场所进出口处和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12.保持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内空气流通。全面清洗大堂等位置的通风口,每天定时开启风机通风地下车库;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13.加强口罩等废弃卫生用品管理处置,在物业项目垃圾集中投放点或醒目位置增设口罩、手套等废弃卫生用品专用加盖垃圾桶。

14.密切关注小区居民健康动态,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排查转诊,并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采取必要的警戒、隔离、消杀措施,协助医疗机构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

15.加强从业人员防护,提醒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人员密集场所的值班值守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重点岗位着防护服。

16.开展防疫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测温规范和佩戴口罩,掌握消毒喷洒作业规范。

17.开通便捷服务渠道,住户可通过客服电话、微信、APP进行反馈,尽量避免当面服务。

18.在防护安全保障前提下,对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客户或其他有特殊需求的客户进行定期慰问,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19.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响应状态。

20.通过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等形式,采取客户群、朋友圈、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等渠道向住户推送管理区域范围内的防控要求、疫情通报、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积极引导业主舆论,传递理性、客观声音,防止谣言发酵及扩散,阻止业主组织、参加群体聚集性活动。